Honda CRV 

  Honda於日前發表了一支用視覺創造3D效果的廣告,引起了媒體的注意而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elJZG_bF98#t=43

 

  這支影片拍的很有創意,但事實上,我在新聞媒體看到這則消息時,並不知道是那一個品牌,更遑論是那一個車型。而看完廣告,心中留下的是很炫,很有創意,但對車子本身並沒有太多的聯想和資訊。

 

  當然,每支廣告的目的不同,不能把每支廣告都拍成電子型錄,所以創意對廣記憶度是很重要的,但從個人十多年的行銷經驗,也深深體會到,創意玩過頭時,會忘了原來的策略目的,而廣告最重要的是幫助銷售,一旦創意偏離了策略,即使令人印象深刻,卻沒有回到商品或品牌本身,就是一種資源浪費。

 

  好創意固然難得,但一支不符合策略的創意,即使獲獎無數,卻不能幫助銷售,那就失去創意的目的了。在審視創意時,要堅守自己的策略目的,不能因為創意而改變自己的策略,除非創意的觀點有市場背景來說服,否則只以創意而改變策略,就是不智之舉。符合策略下的創意,只要有時間就有機會獲得更好的創意,即使時間不足,一支60分但符合策略的創意,也比一支創意100分但不符合策略的廣告來得有價值。

 

  Honda這支廣告如果有搭配其他的行銷工具和活動,則可以將這支廣告視為知名度和引起興趣的工具,期望觀眾看完後會自己搜尋更多的車子資訊,但在看完這支影片後,實在看不出有讓人對這台車產生興趣的誘因,整支廣告表現與車子本身的關聯實在太低,雖然短短幾天就有高達數百萬的觀賞流量,卻沒有變成導引行動的連結,實在可惜。

 

  這支廣告還有花絮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jXgE480R1I,但看完後,只增加對創意的佩服,還是沒有回到產品本身,我在想,這個創意提出來時,行銷團隊應該很興奮,但卻忘了廣告要賣的車子,而不是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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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慕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