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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的電視上,會天天出現一支「最長物件發表會」的廣告,是一個網路房屋仲介平台「樂屋網」的行銷案。一個主播宣佈接下來的28天會發表超過20萬件的房屋物件,接下來,就開始一件一件的唸。

        第二天開始,就直接進到「唸物件」的程序,接著旁邊有物件數及倒數天數的數字輔助。的確是一個別出心裁的房屋仲介廣告,但對消費者而言的影響力會如何呢?

        廣告的目的,是要突顯「樂屋網」上有超過20萬筆以上的物件選擇,若20萬筆對消費者的意義是選擇多,那麼跟前些日子,筆者分享的住商不動產案例「房屋仲介是便利商店嗎?」有著一樣的邏輯問題,是「多」比較吸引消費者,還是「準確」和「服務」,甚至是「服務費」比較重要。到Youtube看影片,可以直接連結到網路活動,若參加樂屋網的網路活動,則是要參加者回答影片中的問題,並留下基本資料參加抽獎,但由此得到的消費者資料,也不代表是購屋的族群,可用度也需要考慮。

        先以廣告的效果來說,第一天或許會引起好奇,但第二天後的流水帳廣告,就引不起消費者的興趣。廣告中被「唸」出來的物件,應該不是廣告的目的,在廣告中又沒有看到樂屋網與其他購屋平台的差異,如此的廣告如果真的播28天,那麼也只有得到知名度(甚至主播會比樂屋網更被記憶),就很可惜了。

        再來看網路活動,回答影片中的問題,有助於消費者多看幾次影片,但沒有目的性的影片看再多次,也不會得到什麼效果,而且消費者看影片的目的是為了參加抽獎,而不是細細考慮影片中的物件,換言之,得到的消費者資料,是想得獎的消費者,而不是想買屋的消費者,如此的資源投資,所獲得的結果也需要再思量。

        在執行行銷活動前,要確認行銷的目的,根據目的設定策略並決定行銷工具,在選擇工具及創意時,都要以行銷目的為依歸,讓工具彼此串連,圍繞著行銷目的。如果只是為了創新而創新,而沒有連結行銷目的,那麼所謂的創新只是手法的創新,卻失去了行銷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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