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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C商品泛濫,使用3C用品的年齡不斷下降,不乏有父母拿3C商品當「褓姆」的例子,甚至讓幼子抱著3C自娛,避免「打擾」父母。

        台灣近視人口超過一千萬,而且年齡層逐漸下降,衛福部為了遏止這個狀況,表示從明年開始,將要求手機平板等3C產品包裝上都要加註警語,希望能夠限制學童使用3C產品的時間。但這樣的做法是求心安還是會有成效呢?

        政府要求廠商加註警語的例子不在少數,從煙酒到信用卡,都曾被要求加註警語,但真正遏止消費習慣的,是禁煙場所增加、酒駕刑責加重、以及金融業者的自律和自制。其實抽煙喝酒的人不會不知道會傷身,刷卡過度的人也不是不知道要還錢,而是當消費已經成為一種嗜好時,要改變行為並不是容易的事,因為人都會心存僥倖,若沒有重大的警惕,很容易被忽略。

        要消費者改變行為,必須要給一個「想」要改變的理由。例如政府常在宣導定期身體檢查,但真的做到的人又有多少?有的人會推說沒時間;有的人會覺得沒必要,說到底,就是心存僥倖,認為倒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因此,要能讓消費者「想」要改變行銷,就要有所刺激,或是讓消費者「真的」碰到,或是讓消費者能夠自省。西班牙政府為了宣導民眾去醫院接受皮膚癌的險查,但成效不彰,因此,特別與服飾店合作,在新衣服上貼上黑點,然後寫著「如果你在意衣服上的斑點,為什麼不在意身上的斑點」,這樣「發人深省」的行銷,才能讓頑固的消費者好好地自我想想。

        過往保險業者在推銷保險時,常被認為是在觸人楣頭,多年前安泰人壽的「死神糸列」廣告,打出世事難料,安泰比較好,其前導廣告更是充滿了「威脅」的意味,在當年引起一些衛道人士的批評,但要改變消費者的行為,就必須要先改變其認知,因此,在當年除了話題外,也引起了很好的效果。

        回說衛福部要求3C商品的包裝上加註警語,其效果不言可喻,暫且不說產品包裝當產品被打開後就無人聞問,就算父母看到這行字,一旦買下去,就表示不認為這行字有什麼意義。如果真的要讓小孩減少使用3C的時間,要不立法規定,要不就給父母當頭棒喝,但立法一事不太可能,因為使用3C並沒有防礙他人,政府沒有理由強制使用權,只能把這個「權利」交給父母自制,或是多提出一些小朋友使用3C過量而造成視力損害的例子,讓父母自覺,話說回來,如果連父母自己不都愛惜自己的子女視力,再多的恐嚇,也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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