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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瑪特(POP MART)的市值在2025年4月24日超越Gucci母公司開雲集團,5月2日市值更衝上 2,584.7 億港元,成為全球潮牌的典範。關於泡泡瑪特成功的原因,網路中有許多評論可以參考,歸納於以下幾點:
一、獨特的IP設計:
泡泡瑪特原本是中國北京的一家潮流玩具店,獲得天使投資人的資金挹注後開始擴大營業規模,同時委託不同的藝術家創造IP,轉型為IP的代理商,旗下最有名的七大IP(2024年上半年銷售額)分別是:
- MOLLY:約新台幣35.2億元
- The Monsters(LABUBU):約新台幣28億元
- Skullpanda:約新台幣25.8億
- DIMOO:約新台幣17億元
- CRYBABY:約新台幣15.7億元
- 小野Hirono:約新台幣11億元
- Zsiga:約新台幣5.5億元
2. 盲盒創造誘因:
不定時推出盲盒,營造消費者的好奇心和想要擁有的慾望
3. 知名藝人主動宣傳:
由於泡泡瑪特旗下IP爆紅,加上造型可愛,讓許多藝人主動購入並發佈消息,更加深了粉絲的搶購,形成了一股網紅經濟
4. 動漫品牌聯名造勢:
泡泡瑪特的銷量和聲量引起各大動漫品牌的注意,像是飛天小女警、櫻桃小丸子、航海王等,都與之IP推出聯名款,讓雙方的粉絲得以交換,擴大彼此的客源
有關泡泡瑪特的分析文章,網路上多不勝數,筆者就不再贅述,綜合各家對泡泡瑪特的說法,還是限於「IP」的分析,筆者想提出一個「平台」的論點。
在現在的時代,若仍以單一商品銷售的觀點來經營,能發展的規模就會受限,因為由商品向消費者來溝通;但若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只要滿足點相同的商品,都可以成為一個平台,那就是讓消費者同時面對眾多商品,當今成功的商業模式,多是以平台的觀點來操作,舉幾個平台的例子來分析:
1. 電商:電商已成為現代消費者購物的重要通路,包括各種B2B和B2C的電商,把有需求的消費者或廠商,集合在平台中挑選商品,省去許多搜尋和分析比較的時間和成本,也提供買家和賣家更多的成交機會。
2.APPLE:蘋果雖然是一家提供電子消費品的廠商,但其成功實來自其軟體的整合,由於有IOS的平台,整合了APPLE所有的硬體,同時也讓各種APP的提供者可以在這個平台上被看見和使用,不但造福了APPLE載具的消費者和提供APP的廠商,也讓APPLE的商業模式從商品轉向平台,更由於平台的商業模式,讓APPLE的硬體更受到歡迎。
3. 泡泡瑪特:看似一個IP的經營公司,但卻透過IP整合了各種動漫品牌和潮流品牌,品牌的聯名看起來是合作,但更讓泡泡瑪特的IP變成了平台,藉由不同的IP和聯名品牌吸引到更多的消費者,甚至創造出當代的潮流,連傳統精品品牌都自嘆不如。
其實每樣商品都有成為平台的可能性,只要想著自己商品賣的不是商品,而是消費者需求,就可能導出平台商業模式,例如,銷售料理機的品牌,賣的不是機器,因為消費者想要的是料理機中做出來的「料理」,如果跟不同的料理(餐廳、品牌)合作,推出料理機可以做出來的食物,就可以讓一台料理機變成整合美食的平台,吸引到更多的消費者,而且可以維持長期銷售;一罐牛奶賣的是營養(包括鈣質),如果能整合更多的營養素(但要維持牛奶的風味和混入牛奶的合適度),那麼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人來喝牛奶,將一瓶牛奶變成是營養的整合平台。
平台是促進買賣的地方,除了傳統的交易功能,更要能整合需求,將相同需求的消費者以及滿足需求的供應商整合在一起,讓平台的能量擴大,就能發揮平台的效益,讓一個單打獨鬥的商品,變成是買賣交會的集合體,這也是行銷金三角的觀點:我們要訴求的是消費者的買點,而不是商品的賣點。
圖片來源:行銷金三角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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