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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幾天在談品牌,筆者的建議都是先有對的產品(知道賣給誰),做對的行銷(知道怎麼跟目標對象溝通),品牌就不請自來。在還沒有「品牌」力前,花錢做一堆「感性訴求」的廣告,不但對產品沒幫助,甚至讓消費者一頭霧水,為什麼這個品牌有資格提出這樣的訴求。
有朋友就問到,那什麼才是有資格的品牌?當一個品牌不需要再提產品力,而且已有很好的銷量,就是一個有資格談「品牌訴求」的品牌。例如NIKE、可口可樂等。前些天,新聞報導可口可樂的一個校園活動,在新生報到時,透過可口可樂的購買來「交朋友」,透過有趣的瓶蓋設計,讓購買者必須要找到另一位購買者合作才能開啟瓶蓋,無形間也拉近了人們之間的距離。這個活動跟可口可樂有什麼關係呢?因為可口可樂的品牌訴求就是「歡樂」,而且可口可樂早就不需要告訴消費者產品是什麼,因此,是有資格做品牌的「品牌」。
從可口可樂近年來的廣告與活動中,都可以看到其品牌力的展現,例如去年一支「情人節」的廣告、兩人合力購買可口可樂的「超大販賣機校園活動」、「歡樂製造機」的廣告等,都不在訴求產品,而在傳達品牌精神。可以想想看,一樣的活動或廣告,如果不是可口可樂來執行,而是其他的飲料品牌,是否會產生一樣的效果呢?
品牌是「累積」而不是「創造」來的,在還沒有資格談品牌前,如何根據市場需求做出有市場機會的產品,同時針對目標對象的需求去行銷溝通,如此做的每一步,都是在幫品牌打下根基。先產品,再行銷,進而累積品牌力;先理性訴求建立產品的信任感,再以感性訴求營造品牌的好感度,即使沒有理性的產品優勢,也要在感性的訴求中找出連結,消費者才知道為什麼要為我們的感性訴求而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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