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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置入是很傳統的行銷方式,但近年來突然變得熱門,或許是因為受到大陸一些熱門節目都有贊助商冠名贊助的影響,台灣近年來不管是戲劇還是綜藝節目,都有許多廠商贊助,像是台南白河的台影文化城,舉凡是古裝劇,幾乎都看到其冠名贊助,倒也符合其調性;又如舒利效潤喉糖贊助「我要當歌手」,也是符合其產品功效;又如台新銀行主打女性的攻瑰卡贊助「徵婚啟事」,著眼於女性消費者,也還算是個適合的贊助選擇,但像是化妝品品牌「愛妮雅」贊助舞蹈比賽節目「舞力全開」或是醫美品牌DR. WU贊助戲劇節目「風中奇緣」等,除了知名度外,還有什麼樣的成效呢?
置入行銷的目的是要創造「原生行銷」,也就是讓消費者不得不看到,但也不會覺得太「廣告」。因為觀眾的目的是在看節目,所以置入的內容會讓消費者「不得不」看到,但也因為觀眾要看的是節目,如果置入的方式太「廣告」,那麼反而會影響置入的效果。
置入行銷的方式很多,冠名贊助的成本較高,但想要取得什麼樣的效果,倒可以斟酌。冠名贊助當然可以提高知名度,但如果沒有後續的行銷配合,徒有知名度也無法提昇銷售。知名品牌不太需要用冠名贊助或是露出一個LOGO的方式來贊助節目,因為不會幫品牌的產品加分,除非著眼點是公益或形象,那是可以選擇合適的置入戈口沒知名度的品牌雖然可以透過冠名取得知名度,但光有知名度就夠了嗎?如何透過知名度的建立,再繼續以其他行銷工具來延續並提昇消費者的興趣,會是更重要的工作。
除了冠名或LOGO贊助外,直接置入新聞或節目中是置入行銷最常見的方式,先談談新聞置入,若是一個不合時宜的新聞置入,很容易被看出來是「買的」,所以,新聞置入的議題和時間點就很重要;節目置入(特別是戲劇節目)則要能夠融入節目,讓觀眾看的「舒服」,若太刻意營造產品的露出,那麼「廣告」的意味就太明顯,雖然覺得產品有曝光,但也只賺到一個不一定有用的知名度,甚至造成觀眾的反感(打擾到他們看節目)。
置入行銷的觀念要跟「廣告」不同,行銷者要能「忍受」商品出現的時間不長,但要思考「融入」節目的方式和節目的挑選,如果很在意產品露出的大小及時間,那麼還不如把錢花在廣告上會比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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