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  

 

        原本已漸平息的高速公路計程收費e-Tag話題,今日又因遠通電收寄出一月份的催繳通知書29萬餘封,郵資共計157萬,而遠通電收表示郵資費用不在合約當中,是代替高公局寄出,因此不予支付,需由政府(全民)買單,雖然這種合約本身有爭議,但此舉又會加重反遠通電收的風潮。

  遠通電收的事件發展至今,由於是目前的BOT經營企業,因此,在態度上總是比較高,多次的言論都是不然就不要用高速公路的強勢姿態,但遠通只是「代經營」,而非高速公路的擁有者,一直拿高速公路的用路權當威脅,難怪引起消費者反感,或許大家對高速公路電子化BOT的來龍去脈不是很清楚,可以參考維基百科的內容以了解一些緣由。

        先撇開政府單位是否偏坦遠通電收的「政治」因素,遠通電收的處理也有許多瑕痴,最主要就是「壞事」政府擔,好事自己拿,自然引起民眾的不滿,即使是現在木已成舟,由遠傳電通取得BOT的經營權,但發生事情時,除了政府「放狠話」外,也不見有什麼實際的動作,而遠通電收有事就拿合約出來擋,違約時又有各種理由讓政府輕輕放下,如此的形象,只怕未來要處理的危機會愈來愈多。

        遠通電收的危機處理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只能說是有「政府」在撐腰,若是一個開放競爭的事業,遠傳電收的處理,就會受到消費者最直接的消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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