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台灣之星
台灣的4G這場仗,雖然打的激烈,各品牌也投入很多,但內容並不精采,先是三大電信公司搶先上市,但做法與過去3G市場沒有太大差異,一開始中華電信和遠傳都以代言人和「形象」來訴求,只有台灣大哥大有提出牛肉,4G之戰,三大電信公司佔盡優勢,應該一開始就先固守自己的陣地(原有3G客戶升級),然後再逐步擴張領土。
另外兩家新進業者,有如3G時代的亞太和威寶,既有領土(用戶)不足,武力(資源和通話服務、品質)也不若三大業者,但差別是,新亞太(GT)和台灣之星背後分別有鴻海和頂新兩大集團支援,在銀彈上倒也不致相差太多,但要能成為「五大」甚至一舉超過三大業者,卻也不是件易事,筆者在新亞太電信上市時曾於部落格撰文「4G的價格破壞者」,兩家新進業者若仍以價格戰來搶市場,終會落到亞太和威寶的結果,被區隔成資費導向的第二集團。
在五家4G業者中,筆者倒覺得台灣之星的行銷手法是有可取之處,不談因為頂新事件導致的「反台灣之星」的情緒性因素,台灣之星一路以來的行銷作法,倒是與過往的3G戰場有所不同。台灣之星在上市前就舉辦「試用一個月」,筆者即撰文是一個新進品牌該做的事,可惜後來沒好好利用試用的口碑,筆者對「台灣之星能否脫穎而出」表達懷疑,後續又發生頂新事件,更讓人為台灣之新的前途擔憂。
隨著滅頂事件逐漸被淡忘,台灣之星反攻3G市場,是一著不錯的棋,當各競品集中全力在4G市場時,伺機奪取3G用戶,在行銷話題上是一個不錯的做法(但實際要搶到三大電信公司的3G市場也不容易,畢竟三大電信公司要回防3G市場也不是難事);日前,台灣之星推出「Data無限遞延」的服務,筆者認為是一著殺著,因為各大電信公司都以流量做為計價單位,搭配手機的流量更常常超過用戶的需求,也就是有許多用戶是買的流量多,用的流量少,而台灣之星則回歸「使用者付費」的做法,用多少算多少,多買的可以以後用,等於是用實際的流量計費,只要其費率不要比競品高,這個做法是很有吸引力,而且是「大」競品不太敢跟的作法,因為會損失的「超額」收費會比新的電信公司更高。
行銷是資源的戰爭,若是紅海市場,就要比行銷資源(包括品牌力、通路力、行銷資源等),如果資源不足,在紅海市場中就要改變遊戲規則,找出市場中目標消費者需求的不足處,以差異化的做法來吸引目標消費者。台灣之星在五家電信公司中的行銷算是最靈活的,除非是服務品質和價格的競爭力太差,若仍是無法突破市場缺口,那真的就是受累於母公司之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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