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於日前的文章中提及,創意要在行銷策略下發展,而不能凌駕行銷策略。行銷策略是經過市場分析加上自己的實力所確認的行銷方向,而創意是幫行銷策略加分,不能因為想到了好創意,但與策略不符,卻因為捨不得創意,而改變行銷策略。策略是方向,創意只要有時間就可以再想,即使因為時間限制而無法得到一個非常滿意的創意,只要方向是對的,就是及格的創意。
腦速通膜衣腚於日前推出一支新廣告,訴求簡單清楚,就是血路要通,不然,人就會倒下去。其廣告表現也很簡單,不灑狗血,沒有煽情的情節,直接以骨牌來呈現行銷訴求,紅色的骨牌代表血路,一路順暢的血流,一旦被阻礙了,骨牌就反向倒下,而且上面用人型來意示。
這個廣告並沒有什麼驚人的創意,也沒有耗費鉅資拍攝,但筆者認為是很好的創意。血液阻賽會造成人身重大傷害,是消費者都知道的「原理」,但如何讓消費者看了有感覺,就是創意的角色。這支廣告雖然沒有用實際的個案或用人身來展現,而以骨牌的流暢來代表血液,簡單清楚又易懂,短秒數就讓消費者知道這個產品在賣什麼,自然是好的創意。
創意不一定要很複雜,廣告成本也不是愈高愈好,端視創意是否能詮釋策略,達到行銷目的,若能用少少的預算呈現簡單的創意,而讓消費者清楚知道行銷訴求,又何必硬要「出乎意料」又花費鉅資的行銷創意呢?
在審視創意時,不要把自己當成業主和行銷人,要以目標消費者的角度,且置身「實際」的心理環境下來判斷。許多創意提案,乍聽之下不知重點何在,但經過創意人員的說明後恍然大悟,要小心,當消費者在看這個創意時,可沒有人在旁邊說明。又有的創意,當你深入其中時,內心有很大的觸動,但要思考,在目標消費者「不專心」的環境下,是否也會有一樣的感覺。
不可能每次都有好創意,但也不要為創意而創意,抓到一個訴求點,簡清楚的呈現,往往就是一則好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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